房子没盖好就能收物业费吗?
在日常的物业与业主的关系中,常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疑问和纠纷,房子没盖好是否可以收物业费”就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从常理和相关规定来看,房子没盖好,也就是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的标准时,是不应该收取物业费的,物业费的本质是用于物业企业为业主提供服务所产生的费用,这些服务包括小区的环境卫生维护、安全保卫、设施设备的保养维修等等,而当房子还处于建设阶段,业主并未实际入住,也就没有享受到物业所提供的这些服务,此时收取物业费显然缺乏合理依据。
从法律层面来讲,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物业费的起算通常是以房屋交付给业主为节点,在房子未盖好、未完成交付手续之前,业主与物业之间的服务关系尚未正式建立,物业没有履行相应的服务义务,自然也就没有权利向业主收取物业费。
对于开发商或者物业企业来说,如果在房子没盖好时就试图收取物业费,这不仅可能违反法律法规,也会引起业主的不满和抵制,这种行为可能会破坏双方之间的信任关系,给后续的交房和物业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开发商与物业企业之间有特殊的约定,或者由于某些原因导致房屋建设进度延迟,但这也不能成为随意收取物业费的理由,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业主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与开发商、物业企业协商沟通,要求其明确收费依据和标准,如果协商无果,还可以向相关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等机构投诉,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房子没盖好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收取物业费的,无论是物业企业还是业主,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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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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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眼醉人 发布于 2025-07-28 11:41:24
房子没盖好就收物业费这一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费用应自房屋交付给业主之日起计算,而非以是否完工为标准来收取相关服务费用的前提条件;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的房产不应被视为已竣工并可收费的标的物。先入住后付费,是公平原则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和要求之一——即只有在提供相应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才能获得相应的报酬或收益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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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白一只咩 发布于 2025-07-28 15:29:15
房子未完工即收取物业费,实属不合理,物业服务应基于房屋交付使用后提供相应服务为前提条件。